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6月)
发布时间:2024-07-04 10:55 | 来源: 高邮市税务局 | 字体:[][][]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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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10:55 | 来源: 高邮市税务局 | 字体:[][][]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