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4-07-04 15:3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各单位确认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3号(适用于企业或单位)
2.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3号(适用于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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