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13:2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苏州广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事项告知。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12-12366
附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书(苏州广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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