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综合查一次”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06-28 16:1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综合查一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执法模式要求,我局进行了“综合查一次”改革,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多个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烦企扰民”问题。为了更好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流程,我们公开承诺如下:
一、不告知不检查。除依法不予公开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以外,联合检查牵头部门应至少提前两天通过电话或者系统短信告知市场主体检查时间、检查任务。
二、先扫码后检查。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必须先通过“综合查”app扫描企业标准地址码,扫码后方可执行检查活动。广大工商业主应主动申请企业标准地址码,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三、有处罚必规范。为提高入企检查精准度和高效性,执法人员查出问题后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合规整改建议,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未依法及时公示检查结果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执法人员违背上述承诺,可拨打12366热线进行投诉。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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