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送达公告
连税稽二公告〔2024〕73号
发布时间:2024-06-25 16:3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连云港干佳贸易有限公司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连税稽二通〔2024〕19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金融新天地a座
联系电话:0518-85990907
联系人:杨荣林 彭建军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连税稽二通〔2024〕19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6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