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开票”实施满月 助推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更规范
发布时间:2024-06-24 09:48 | 来源: 新华社 | 字体:[][][] |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目前“反向开票”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已一个月余,“反向开票”推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发展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在河南,沁阳市鸿发金属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年收购加工废钢89.34万吨,年产值22.67亿元。该公司回收的废钢全部用于沁阳市宏达钢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公告》实施之前,公司一直面临着“第一张发票”取得难的问题,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公告》实施后,沁阳市税务局第一时间辅导企业完成“反向开票”资格申请,并和企业一起向上游300余名自然人客户宣讲相关政策,完成签订代办税费协议等准备工作,将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纳入征管服务体系。目前,该公司共向395个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开具发票1426份,金额9365.32万元,已代办各项税费145.16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得益于“反向开票”,资源回收企业最关心的发票获取问题得到解决,打通了成本列支入账的堵点,有利于资源回收行业轻装快跑。
此外,不少资源回收企业负责人表示,“反向开票”一个月来,企业尝到了成本降低、办税便利的甜头,行业全供应链和全产业链发展迎来了良好税收环境,增添了资源回收动能。
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的青岛涵奕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高大卫介绍,“这次政策的出台,解决了一直困扰我们的取票难题,有了抵扣发票,经营成本也降低了。”
据了解,在采购环节,以前个人销售废品时,大多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而导致回收企业在销售其收购的回收资源时,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同时企业所得税没有发票凭证进行成本扣除,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现在“反向开票”很好地帮助企业降成本、增便利、添动能,让企业“收旧”更便利、“换新”有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反向开票”不仅为资源回收产业添动能,也激活了终端消费者“以旧换新”的消费活力。
出售报废汽车的广州市民李先生就享受到第一波“反向开票”的便利。“之前一直计划要把家里已到报废年限的旧车卖了,刚好最近有‘反向开票’政策,在收旧企业这边直接就可以开票了,方便又快捷,是‘出手’的好时机。”
为李先生反向开出报废产品收购发票的优湃能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罗芳能认为,“反向开票”政策,让回收报废车辆开票不再是难题,相关的成本、税款也有了合规列支、抵扣的凭证,实现了税务成本和运营风险的“双下降”。据她估算,今年企业预计因此降低成本近百万元。
“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刘金科表示,实行“反向开票”后,有效解决了资源回收企业长期以来税款抵扣和成本扣除问题,有利于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资本进入资源回收行业,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征管系统,完善线上办理功能及流程,提高“反向开票”、代办税费的便利性,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