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09:4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文书,现向丹阳市顺欣鞋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181ma22f4l17r)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镇税稽处〔2024〕17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镇税稽罚〔2024〕1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丹阳市顺欣鞋业有限公司处理决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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