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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7 12:4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字体:[][][]

2021年,常州市税务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总局、省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顶住疫情防控带来的冲击和压力,矢志不渝“抓党务、带队伍、促业务”,以过硬的担当和扎实的举措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提交了一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建党百年的崭新答卷。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市局发文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主要负责人对法治税务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局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分层分级举办多场次专题辅导报告。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组织收入稳中提质。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461.5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49.41亿元,实现组织收入与常州经济地位相匹配。

2.减税降费直达快享。积极探索“政策找企”新模式,分类建立政策享受“白名单”,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78.5亿元,全年累计减免税费378.3亿元,新增减税降费77亿元。

3.精细服务底色更浓。扎实推进放管服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力纾解堵点难点问题。“就近办”基本覆盖。深度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服务整体布局,除个别延伸点因场地等非税务原因无法进驻外,所有办税服务厅(点)已全部进驻当地或就近的政务中心、便民中心,基本实现社保缴费一厅通办。“线上办”全程贯通。大力推广线上办税一揽子项目及“非接触式”服务,个人房产交易、车购税基本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稳妥完成出口退税电子退库系统上线,推行退库单证线上办,积极拓展微信、支付宝、移动办税软件等平台服务功能,全面畅通办税缴费多元渠道。“集成办”一次完成。作为全省首批“一企来”试点单位,常州市局依托“一企来”落实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为纳税人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得到副省长费高云、省局周柏柯副局长批示肯定。今年,我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挂“常州税务分中心”的牌子,正式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热线回复准确率及规范性均位居全省前列;全面推行财行税申报主附税种“一页填、一次报、一次缴”,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合并申报。“定向办”总体满意。充分发挥税收专家智囊团个性化服务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大企业税收联络员制度,通过点对点服务,迅速响应大企业涉税诉求,助力大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政策确定性服务水平,大企业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美誉度持续提高。“便捷办”持续提速。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时长,实施所得税汇缴退税即报即退。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税费征管日趋完善。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票电子化扩围和税务ukey发放;建立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监控机制,高质量做好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强化“双高”人群个税管理,有序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等5个非税项目平稳划转,圆满完成金三社保费标准版征缴系统切换;建立健全土增税“1+n”制度体系,推行土增税审核分类分级管理,顺利实施契税及城建税等新税法。

2.精准监管网络更密。压紧压实防控风险主体责任,优化完善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风险预警能力增强。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组建增值税发票快反团队,常态化开展虚开日常预警。风险应对成效扩大。建立深度分析和提示提醒操作规范,确保省局“三十个禁止”“十个必须”全面落地;建立“1+n”税收风险管理支持团队,坚持把提示提醒作为风险应对前置程序。重点风险防范有力。对成品油等六大偷逃税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深度分析重点行业、项目、税种等的风险特征和规律;积极推进跨境税源监控管理,全力做好企业关联交易补充申报。打击“三假”取得突破。智慧稽查作战指挥系统全面启用,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圆满收官,连破“蓝剑”等系列要案,市稽查局获评“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先进集体”。

3.精诚共治成效更大。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与司法保障,在互联互通中推动数据协同,让数据在部门之间“跑起来”。数据共享持续扩围。积极参与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智能分析数据产品,持续打造税收分析精品。以数治税成效显现。深化以地控税,全面实行“不动产单元代码”管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的宗地信息和电子地图数据,开展多税种联动分析;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局船舶登记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矿产开采信息、水利部门取水量信息等,全面防范车船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流失风险。部门联动渐成常态。大力推广“银税互动”,“贷”动市场主体活力;积极配合商务、海关、综保区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扶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税收治理从“单兵作战”向“协同联动”转变。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征管措施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市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决策中程序规范、合法,决策后执行有力。

2.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重要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税费征管措施和重大决策提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规范党委工作规则,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水平。

3.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组织全系统55名公职律师通过《江苏律师服务平台》顺利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局举办的公职律师脱产执业培训,支持鼓励公职律师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执业培训。加强统筹使用内外法律团队,安排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办理复议诉讼、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等事项,全年累计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152件,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331件。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省局部署,做好执法公示平台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维护和更新,同时做好对各辖市(区)局相关工作的指导。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根据省局部署,积极贯彻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落实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将税务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工作。根据税务总局、省局部署,对接市司法局、市依法办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工作要求,做好总局决定涉及税收优惠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推行,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入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确保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到位,全年累计办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767件,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录入工作,市县两级同步开展,统筹做好平台展示要素采集汇总;开展对外发布敏感信息自查整改,确保平台已发布信息不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敏感信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固化执法文书格式、执法规范用语、音像记录强化重点事项全方位留痕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有效作用,不断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持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贯彻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审理机构、范围、程序等有关事项。探索建立预审协调机制,统一认知认识,统一业务口径,提升审理质效。集中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积极推进稽查积案清理工作,全年共审结重大税务案件331件。

5.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严格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市税务系统共开展7批次文件清理。将公平审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布《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实施方案》,严肃查处违规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当干预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等行为。

6.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行使。严格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全年办理“首违不罚”事项2.4万户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强化学习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辅导,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制定《市局机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的通知》,对人员管理、消杀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后勤服务保障、个人防护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办公室联合纪检、纳服、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管理专项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社保非税划转、职务职级并行、参公人员依规登记公务员等事项,制定信访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细化风险防范措施,做到严防严控。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将税务行政争议化解程序前移,尽力将税务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成立公职律师参与的处理税费争议团队5个,参与处理税费争议处理72件。

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新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4件,未新发生税务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协调1件属地局破产债权确认民事诉讼二审案件;作为民事被告应对民事诉讼案件1件,并胜诉。

3.持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来访信访,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格局。以集成防范和化解党的建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为主责,将风险防控深度融入一体化综合监督格局,通过着力构建科学决策、系统推进、集约高效的风险防控运行体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

2.切实履行督审专职监督职能。全年共对3个派出机构、4个辖市(区)局开展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并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与人事、纪检等部门紧密配合,对6个辖市(区)局统筹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积极开展重点风险提示提醒。将日常督察审计、疑点核查、外部监督发现的诸如现金税费征缴、增值税发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委托代征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高频风险,定期形成内控建议或风险指引,积极反馈给职能部门,推动各职能部门建立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实现通过建立风险防控指标对高风险事项进行定期扫描防控,做到查出一个问题,解决一个漏洞,规范一项执法,完善一套制度,使“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常态化,制度化。

4.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督导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常态化、跟进式督导机制,通过构建既“无事不扰”又事前、事中、事后“无处不在”的重点工作督导格局,把握工作重点,督促工作进度,促进增值税专票电子化、个税汇缴、社保费改革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5.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局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主动公开公文均按照市府办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文件的交接及对外发布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件均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格式及时办理。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持续深化智慧江苏税务应用。依托省局建立的江苏税收大数据资源库和市政府大数据中心,集成整合数据情报管理、风险管理、大数据展示、指挥决策等大数据应用功能;优化基础架构,建立分单位、分业务部门等类型的税收征管状况业务专区,实现征管状况智慧化、可视化,形成功能完备、操作便捷、应用广泛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全方位支持本级税务机关不断深化数据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服务本地社会、经济发展。

2.推广江苏税务app,实施线上办税一揽子计划。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市局于5月初开始全面推广“江苏税务”app,实现从分散的pc端办税向集中统一的移动办税转变,形成“统一的纳税人应用端 统一的线上办税税务操作端 统一的线上办税监管端”功能全覆盖的税务线上办税新格局。

3.平稳有序持续推进专票电子化试点。市局全流程全方位落实好首票责任制、网格化服务和电子专票推广工作,全年累计完成开票方网格化服务1.87万户、受票方网格化服务0.92万户,开票类、受票类网格化服务准期完成率均为100%,电子专票推行率及开具率位居全省前列。

(十一)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崇法善治

1.深耕品牌,在规定动作中厚植法治文化。将普法与税收宣传相结合,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以深耕三十年的税收宣传月品牌为抓手,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深入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暨常州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落成仪式、“优化执法服务 办好惠民实事”新闻发布会、“春风百缕,处处为你”媒体记者集中采访等活动,让税收宣传月成为税法普及的最佳注脚。

2.法护蓓蕾,在寓教于乐中构筑校园普法矩阵。依托“这就是税收”“金穗语”“小税苗基地”等品牌,走进为局前街小学、常州市第一中学等十余所学校,对小学生开展税法启蒙教育,对中学生开展税法认知教育,对大学生开展税法实践教育,同时积极向青少年税法学堂投稿。

3.载体推陈出新,普法效应再彰显。筑牢专版阵地,加强媒体合作,全年刊发稿件400余篇,提升普法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发挥网络优势,订阅数超13万的“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减税降费”等重点热点话题,发布原创视频、图文,阅读量累计达10万余次;突出公益属性,积极创作微电影、短视频、剧本三类税收题材作品,《税收助力梦想·传承》、《税润无声》、《未来税约》、《高老庄危机》、《一封情书》等多部作品投放至各主流媒体进行展播。做实履职评议,作为全市8家重点单位之一,积极参与2021年常州市市级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

4.特色传承出新,普法成果再转化。普法基地提档升级,改造后的常州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落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已接待了贵州省税务局、珠海市司法局、常州市龙城小学等30余单位、学校参观交流,参观人数逾2000,并同步开通“云基地”,市民可以足不出户接受税法普及;金寨圆梦守护接续,实施“青缘聚力 七彩圆梦”助力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接续26年助学普法之路,建立全市税务系统协同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资源充分整合的助学育人新模式;创意大赛顺利落幕,连续十二年举办“金恐龙”杯税收法治作品创意设计大赛,300余部形式新颖、内容深刻的优秀税宣作品,营造了良好的税法宣传环境,进一步扩大了“金恐龙”税宣品牌影响力;宪法宣传有声有色,在市局大院以及办税服务厅张贴宪法宣传主题海报、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微信公众号播放宪法宣传视频,提升公众法制观念,促进税法遵从。服务精神永不停歇,鞠英纳税服务工作室的成员持续战斗在服务纳税人的一线,全年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微信群为纳税人解答难题30余万次,以团队的力量带动全系统干部践行税法普及的使命。

二、法治税务建设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税务系统将秉承总局王军局长提出的“六个一以贯之”的宝贵经验,对标落实省局王学东书记“七个集成、七个重点、七个突破”的总体思路和奋力实现四个“双提升”的目标要求,锚定常州“国际化制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的城市定位和532发展战略,坚决扛起新的重大使命,奋力书写常州税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壮丽新篇。

(一)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平台作用,一体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规划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治税格局。

(二)完善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机制

强化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进一步落实税费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开展政策执行评估分析反馈工作。

(三)抓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落实

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下,落实好问题答复周报制度。针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政策适用口径、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等问题,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每周向基层征集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分类研究处理。

(四)做好涉税文件会办和建议提案答复工作

积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研究会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涉税文件,认真及时反馈会办意见。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的税收关切。

(五)进一步深入推进《意见》的落实

对照省局研究制定提出的50条改革举措,查漏补缺,依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健全制度机制,抓实推进,落实落细。

(六)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工作,做好权责清单的日常维护更新以及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

(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进一步贯彻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落实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总局、省局的推行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八)深入推进三项制度

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九)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确定性。

(十)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围绕“提高审理质量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要求,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审理文书制作和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案件证据,特别是对业务真实性证据“三性”要求进一步细化。

(十一)优化税务复议应诉制度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做好行政复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应诉准备,加强与外聘法律顾问业务沟通和交流,提升应诉技巧和水平。对税务总局发布的指导案例开展运用、推广和培训;组织局内各相关单位开展或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并负责指导各党委局旁听庭审工作的开展,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

(十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强化意识优服务,以案例剖析的方式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辅导,对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理解偏差的内容,及时进行解读和培训;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按季度取数关注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及时要求整改到位,完善岗位监督体系,注重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依据全省统一的涉税行政处罚“判例库”,实现全市行政处罚裁量基本统一。

(十三)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

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管理和执业保障,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公职律师资格审核,积极开展公职律师执业申请工作,不断充实公职律师队伍;统筹使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内外法律服务团队的联系和交流,积极搭建公职律师锻炼和展示平台,组织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司法局、合作律所、高校等组织的相关活动和培训,与律所对接,开展跟班学习活动,让公职律师切实接触学习律师工作实务。加大实践锻炼力度,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公职律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旁听庭审、参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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