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11:0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苏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高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市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领全局以法治税务标准化管理为中心,把税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
1.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架构,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布局亲自谋划、重点环节亲自组织、重点项目亲自过问,在全局形成法治建设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精准施策、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2.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理念。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组织法治专题业务培训,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各项收入。2023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7099.5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税收收入3998.8亿元,同比增长13.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8亿元,同比增长9.8%。
2.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压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市局党委定期专题研究,成立专班集中办公,制作落实工作台账,对表推进落地。全年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500亿元,小微企业占比97%。
3.税收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融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率先实现全市域同城通办,59个办税服务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13类160项税费业务,共通办业务12.5万笔。完善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开展专项问需解难,解决问题712条。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切实依靠党委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推进工作。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推进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行政执法回溯管理。落实总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强化过程控制,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开展执法回溯管理,整理5大类问题并针对性改进。实现执法行为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全流程可追溯,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程序。贯彻长三角区域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税务总局两批及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按季度开展“首违不罚”风险筛查,2023年共有1.9万余户次适用“首违不罚”,做到宽严相济。
3.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查深、查透、查实、查结,有力增强了稽查威慑力,维护了税收秩序和营商环境。
4.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落实两批次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承诺制操作流程,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推行行政强制说理式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接受度,进一步防范矛盾、减少争议。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畅通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组织税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对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确保新旧法律的顺利衔接。
2.健全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探索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实现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市、县、分局三级全覆盖。成立77名公职律师参加的10个公职律师涉税咨询调解中心,涉税争议化解关口前移。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六、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
1.持续开展各类专项督察。按照市、县、分局在执法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分类处理业务事项,依托各类专业人才库,形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执法监督队伍,分层分级团队化运作,提升执法监督队伍实战能力。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信息公开申请人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渠道、办理流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一简化申请须知、表单,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协调,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效率。
七、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1.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树牢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当好政策落实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2.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强化党建引领,选取落实优惠政策、优化税收环境等5个方面,多维开展党建业务融合实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为基层提供借鉴。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并结合重大节日、税收宣传月等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直播、线上辅导等“云端”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发挥“少年税校”品牌,开展“税法进校园”、与税“童”行等普法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税收法治观念。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