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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2 14:1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字体:[][][]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切实发挥党委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涉及法治工作的各项要求,研究确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目标和任务,研究解决依法治税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

2.持续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教育。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全员主动学、结合实际学,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保财力、护民生、提质量”的总要求,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开展常态化收入信息监控,坚决防范组织收入风险。

2.精准落实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把落实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作为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统筹推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创新推进“办税服务一次成”改革,通过职能调整、流程再造和服务优化等方式,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多次跑”问题,实现32个税务事项“一次成”。率先试点“地方十税”合并申报,纳税次数从6次缩减至4次。深化税银合作,帮助小微企业“以信换贷”,多举措提升市场主体便捷指数、满意指数和繁荣指数。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文件的制发程序,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021年未制定出台税务规范性文件。全年共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等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4起,未发现不符情形。

2.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贯彻落实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增强政策执行的合法性、统一性和确定性,密切关注基层政策执行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向上级反馈情况,全年共向省局报送政策执行反馈5篇。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依法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方面的重要作用。

2.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完善市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把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率达到100%。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明确市、县(区)、分局三级税务机关权责事项,实现36个事项在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示并动态更新。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收集、保管和使用,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省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落实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长三角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18项“首违不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加大对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尺度公正、公平和统一。

3.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行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适用范围、承诺方式和法律责任,规范办事流程,完善服务措施,进一步推进柔性执法方式变革。

4.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深入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有效维护税收秩序,全年打虚打骗数量和成效列全省第一方阵,连续两年作为全省税务系统唯一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党内监督工作体制。研究制定“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干部群众民主监督”的一体化综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审计等部门的执法监督。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3件、会办件12件,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市局全年共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均按规定办结。

4.强化内部督察审计。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统筹开展内部督察审计监督,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年度执法督察,按规定完成离任审计、财务审计等内部审计项目。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积极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纳税人投诉和举报信访机制,畅通和规范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途径。

2.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要求,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局全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10起、行政诉讼5起。

(八)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主打“线上办”,深化智能办税,优化电子税务局线上平台建设,推出新办套餐智能审核功能,针对纳税人提交的“企业新办套餐”业务申请进行智能自动化处理,有效提高事项审批速度,改善纳税人新办审核的办税体验。

2.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完善南通市税收协同共治体系,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有效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和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打造全市依法治税专业人才团队,着力研究和解决税收法治难题。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法制审核岗位资格管理,提升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2.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税收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打造税收法治宣传精品、多渠道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借助主流新闻报纸、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多举措,大力弘扬税收法治精神,积极引导社会正面舆论。

二、存在不足及2022年工作安排

2021年,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执法的精确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的精细度还有待进一步深耕,监管的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共治的精诚度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法治效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属性放在首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二是推进税务精确执法。落实税收权责清单制度,依法维护税费征收秩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持续改进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分级分类执法,强化税务执法内部监督和控制。

三是推行税费精细服务。全面落实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办事服务一次成”改革,深化税务证明“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缩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提升线上办税质效,整合线下办税业务,大力提升政策确定性服务水平,强化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

四是加强税务精准监管。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规范和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推进税收征管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税务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五是深化税费精诚共治。持续推动社会协同共治,深化税费数据应用共享。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税银互动”“税警协作”等联动机制。强化税收司法保障,深化与法院在执行、追征及破产等涉税领域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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