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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09:1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字体:[][][]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升依法治税工作站位

(一)坚持党对依法治税的全面领导。推进税务机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教育常态化,牢牢把握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税全过程和各方面,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二)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局务会集中学法制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强化法治学习教育,深化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二、依法高效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围绕组织收入目标,深入开展组织收入形势调研,研判经济税收形势,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克服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积极服务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发展。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制定任务清单,优化精准推送,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快享。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打造税费服务运营监控平台,立体式监测7大类事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出台12条本地个性化服务举措。承接“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试点,推动涉税专业服务供需双方高效对接。

(四)依法维护税收秩序。开展加强税收征管专项行动,构建“突出事前防范、做实事中管控、强化事后打击”闭环监管模式,持续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推动“六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实施精准化打击、常态化治理。

三、提高法治税务制度质量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切实提高文件制发质量。按要求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政策措施等专项清理4起。

(二)加强政策确定性管理。充分发挥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作用,及时解决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税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及时收集并向省局反馈政策适用口径不明确、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和建议,确保政策执行的统一性、确定性和执行力。

(三)做好政策执行跟踪分析。打造“经济冷暖税先知”税收分析品牌,聚焦产业集群、专精特新、纳税百强、民营经济、重大项目等方向开展专题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市县两级共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分析报告387篇,164篇报告获得党政主要领导批示。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把落实法制审核作为完善决策机制、提升管理效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重要作用,客观审视、评判行政决策、执法决定的过程与结果。

(三)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依法科学民主作出决定。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税务执法管理。全面加强各类税务执法文书规范运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落实税务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积极推行稽查案件“说理式”执法。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管理,统一和规范裁量口径。严格执法资格准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二)创新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市县两级机关“团队化 集约化”处理模式、基层管理部门“专业化 网格化”运行机制,在省内首家试点代开发票管控措施,获省局税务强制说理式执法工作试点,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被省税务局和省司法厅确认为试点单位。

(三)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等6个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探索开展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服务,落实总局和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依法实施免罚轻罚,彰显执法温度。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选育管用”一体化机制,用好税海启航“135培养计划”,创新“数通人和”减负增效平台建设。开展全系统“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将法律知识纳入全员培训、测试重要内容。优化依法治税专业人才团队,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力度。

(五)加强税法普法宣传。认真贯彻“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全覆盖、多元化的普法格局。持续建设“法润江海”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与税同行”“缤纷百里税宣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

六、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项

(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完善预警、响应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开展风险隐患分析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持续加强舆情管理。进一步加强舆情管理,不断提高舆情意识,加强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领域的舆情风险研判,稳妥有序处置各类涉税舆情,为税收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优化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建立完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等联动调解机制,坚持从源头分类分级化解税费矛盾争议。

(二)健全问题反映机制。畅通诉求表达和维权渠道,在全省首推“办不成事码上反映”通道,通过专家团队会商、集体协商、全程帮办等方式,快速响应、协调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

(三)完善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定期开展涉税诉求和风险点分析研判,从根源上全面查找各类问题风险,减少税费矛盾争议发生。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法律救济权利。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执纪监督。深化落实党委与纪检组专题会商机制,强化绩效管理负向激励机制。按月通报市县两级纪检机构和派出机构监督组监督工作完成情况,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二)深化职能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依托内控平台开展疑点数据核实、重点风险扫描,形成标准化防控指南。做好“一案双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定期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持续开展层级督审、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年共组织各类督审、审计11项次。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运用执法公示平台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信息做到准确规范、实时更新,对公开申请做到及时受理并依法规范答复。

九、全面融入数字法治政府

(一)深化税收协同共治体系。不断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国际合作”的税收共治格局,主动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利用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常态化税收协同共治数据共享。

(二)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优化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辅导办理一体化、流转处理集约化、税费服务场景化”的征纳互动运营机制,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化、场景式、个性化的线上“办问协同”服务,扩大税费事项全程网办范围,实现部分高频业务智能审批。

(三)联合推进信用管理。全面融入“诚信南通”建设,定期开展纳税信用健康检查,探索推广纳税信用评价动态提醒服务。将欠税信息、税收违法“黑名单”等信息及时传递至市场监管、地方信用管理部门,不断推进失信联合惩戒。

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法治效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精确执法能力,放大精准监管成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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