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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14:5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字体:[][][]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牢牢把握“扬州税务作为江苏省税务系统在全国的窗口单位”的发展定位,守正创新、发力奋进,不断推进税收现代化扬州新实践。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法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专题学习,为深化依法治税新实践、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筑牢思想根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全市共组织各项收入1484.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10.3亿元。

(二)减税降费惠企利民。精准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9.5亿元。推出“一政一策”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力促“政策找人”更准、“政策到户”更快、“政策落地”更稳。

(三)营商环境优化向好。在全市开展“一对一”护航拟上市企业、“千名税干进万企”等专项行动,推出“税好办”e厅和“微感知”服务品牌。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持续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权益性审核程序,从源头防止税务规范性文件违法、失当,确保税务执法依据规范、统一。

(二)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普及公平竞争意识,提高审查质量。对政府采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招标文件开展审查,为广大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决策科学性。落实《扬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扬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着力推进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决策咨询员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将相关意见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参考。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统一执法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方可从事执法工作。通过率超过省均2个百分点,通过以考促学,夯实执法基础,有效提升青年税务干部执法水平。

(二)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18个事项首违不罚,对12个涉税事项告知承诺,对8个涉税事项容缺办理,对重大执法事项开展“说理式执法”,确保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落实“税费皆重”要求。推动全市出台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稳妥有序推进社保费改革,与人社、医保等部门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率先建立“社税通”智慧缴费平台,实现缴费人点对点服务全覆盖。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外出报批等制度。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依法办理复议案件,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无败诉案件。

(二)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在全系统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厅)创建,推动服务在一线优化、问题在一线解决、政策在一线落实,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征纳矛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开展内部监督。做强做实督察审计工作,主动接受外部审计监督,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同做好一案双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

(三)强化纪检监督。不断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纪检专责监督,推动监察监督全覆盖,着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坚持对违规违纪问题开展责任倒查,不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九、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建设信息化平台。一体推进智慧税务、税费服务、税收监管“三个中心”建设,实现资源集中调度、成果集中展示。

(二)上线推广数电发票。组建数电发票上线工作团队,设立去“三专”服务专区,组织开展集约推广、主动服务、精准辅导、“一对一”培训等,持续做好数电发票上线工作。

(三)试点推广数字人民币。与市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召开联席会议,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推广工作联络机制,成功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税(费)场景县区局全覆盖。

(四)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在部分县区局先行先试办税服务厅“去柜台化”,加快推进传统办税厅向智慧化、无窗式办税厅转型,全市非接触式办理率提升至98%。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二)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局务会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积极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努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密结合“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启动立体化、多元化宣传活动,普法工作获得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组的高度评价。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全省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023年,扬州市税务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对照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税费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和便利度还有差距;部分干部改革创新能力不强,防范执法风险意识还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勇毅前行,持续强化法治税务建设,锚定争做“中国税务的形象代表”“江苏税务的形象缩影”的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扬州税收现代化建设,努力在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上取得新成效、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展现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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