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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14:5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字体:[][][]

2022年,常州市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统筹好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退税减税和组织收入两手抓、两手硬,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以赴助企纾困,为全市“532”战略实施和“两湖”创新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交上了一份地方党政满意、省局党委认可、社会各界点赞的精彩答卷,先后36次获得各级领导批示肯定。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筑核心

始终牢记“税务机关第一身份是政治机关”,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税收工作全领域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市局党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

(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税务执法重大问题,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外网向社会公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强化党建引领 做好税收服务“532”发展战略工作的通知》,切实发挥税务服务和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强化党建引领,更好地服务常州市“532”发展战略。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力抓好组织收入

克服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进一步缓缴税费、疫情持续影响、房地产快速下滑、经济下行、不确定性加剧等诸多困难因素,加强与财政协调沟通,坚定目标,把控全局,采取快退抢调争取主动、深入调研摸清税源、目标分解强力推进、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加强分析合理定位、统筹协调服务大局等一系列措施,为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全市税务部门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2615.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 933.2亿元,总量保持全省第四,增幅位居苏南第一。

(二)精准落实减税退税

第一时间制订落实退税减税 “113” 工作机制,落实落细退税减税政策。充分依托税收大数据,持续完善“政策找企”机制,助力减退资金“及时雨”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落袋市场主体。全市税务系统全力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全市新增减、免、退、缓企业税费363.7亿元。退税减税有关工作及建议先后5次得到税务总局领导批示、其中王军局长3次予以批示肯定,1次得到市纪委书记李文宏表扬批示。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顺利实施“一口进、一口出”税费服务运行机制,平均办税时间压缩70%,实现9类244个办税缴费事项全市通办,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开展12366“一号对外”“7*24小时”服务,做优个性化政策服务,走访市“三星级”及以上等企业224家并协调解决问题106条,获评“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有关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民企业的做法2次获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费高云表扬批示,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杨芬和市委常委、秘书长杭勇各进行1次表扬性批示。突出制度化,开创税收共治新局面。率先在地市级层面制定出台《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常政办发〔2022〕83号),全力打造“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税费共治格局,相关工作做法得到省局张爱球总审计师批示肯定。坚持在互联互通中推动与财政、人行、社保、司法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互动与管理协同,持续推动税警联动,不断深化与法院在税款追征和破产清算等方面的协作,全面提升综合治税能力,实现区域“税务 司法”大数据信息共享、税收精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提升精准监管效能

建成市局数据中心和“5 n”专业团队,创新推出“集约化处理 调查核实”的协查模式,实现应对综合成效56.55亿元,稽查局被推荐为全国“六部门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持续关注税务系统行政许可目录的变化情况,开展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后续完善和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做好对各辖市(区)局相关工作的指导。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根据省局部署,积极贯彻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落实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将税务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工作;对接市司法局、市依法办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工作要求,做好总局决定涉及税收优惠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推行,确保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到位。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税总办法规发〔2022〕3号),形成新旧文件比对稿,要求各单位按照最新要求开展三项制度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更新维护市局各公示栏目采集、审核、发布岗,调整各辖市(区)局公示平台管理员及各岗位,做好各栏目数据信息公示工作。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固化执法文书格式、执法规范用语、音像记录强化重点事项全方位留痕等。开展实地核查使用执法记录仪调研工作,汇总调研问题及建议上报省局。四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税函〔2022〕21号),根据最新的法制审核事项及文书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四)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

市局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规定,于2022年9月9日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有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22年第1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局备案。

(五)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对提请市局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高标准、严要求,从根子上重视,从源头上规范,切实提高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一是强化工作机制,提升重审质量。不定期召开分管局领导专题会议审理会、稽查案件审理研讨会等,现场听案、现场解答,各业务部门深度参与审理,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理效率,提升审理质效。二是强化沟通机制,化解税企争议。对疑难且有争议的案件,主动邀请企业面对面释法,不断化解企业对税法的理解偏差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征纳合作信赖关系。三是对重点案件(核定应纳税额的案件)推进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工作,通过说清法理,规避执法风险。

(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行使

一是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免罚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税费征管工作安排的通知》(苏税办发〔2022〕4号)“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督促基层税务机关落地生根。二是做好金三系统“首违不罚”功能上线工作。在多单位多人员多次测试后,编制承诺书模板,统一规范后在全系统推广运用。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持续关注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保障、监督各级税务机关统一规范实施行政处罚。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征管措施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市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决策中程序规范、合法,决策后执行有力。

(二)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重要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税费征管措施和重大决策提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规范党委工作规则,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水平。

(三)培养法律人才,锤炼法治队伍

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税务公职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税函〔2022〕5号),有序完成公职律师年检注册工作,积极开展公职律师执业证申领工作。全年共12名税务干部成功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进一步增强了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探索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全系统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方案及工作规则等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涉税法律适用争议的调处作用,将税费征管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积极应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在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中依法运用和解制度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好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案件的应对工作。今年,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二)持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来访信访,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内控机制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强化内部风险日常防控。持续推进内控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督促职能部门对两级(市、县)和两权(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设控。二是健全现金税费征缴相关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在现有制度措施基础上,围绕“长抓、常抓”制度落实,形成4大类26项工作任务的职责清单。

(二)一体化综合监督初显成效

梳理编制一体化综合监督7大类27小类127项任务工作清单。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数据共享、风险共防、成果共用。积极构建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事后跟踪、全程监督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留抵退税风险,减少税务干部执法风险。

(三)督察审计工作稳步推进

顺利完成对市局2个派出机构的执法督察、3个辖市(区)局的层级督审、专项审计以及市本级的同级审计。常态化开展“一册三表”“留抵退税审核操作指引”“留抵退税一体化风险防控工作指引”落实情况专项督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开展纳税人申领发票及票种核定情况、超豪华小企业消费税征收管理和出口退税等重点环节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了票种核定操作,强化了重点税收风险管理。

(四)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局主动公开公文均按照市府办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文件的交接及对外发布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3件按简易程序办理,3件按一般程序办理。

七、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工作

全面上线个体新办套餐,强化电子税务局支撑能力。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邮寄代开发票功能。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不断拓宽纳税人线上办税渠道。2022年,全市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比例为95.35%,线上办税缴费比例为88.81%。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合计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涉税缴费事项3226.4万笔;通过自助渠道办理涉税缴费事项222.8万笔。

(二)稳步实施“全电发票”试点工作

成立“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织各县(区)局根据工作指引和工作事项清单中的时间要求做好潜在受票纳税人首票“预先服”工作,向纳税人推送提示提醒网格化任务,百分百完成1960户重点企业网格化任务和25476户非重点企业网格化任务。

(三)增强智慧税务的数据驱动

采集第三方和互联网涉税数据680万条,全面提升biee应用能力并全员通过省局达标测试,常态化开展5c征管质量指标监控,提升基础数据的完整率、准确率。

八、打造税收普法新高地

(一)拓展税收普法渠道

品牌融合,举办常州市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云启动仪式、“回眸税收这十年献礼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活动、“智慧税务向未来 便民服务更精彩”网络宣传等活动,让税收宣传月成为税法普及的最佳注脚。服务融合,统筹推进线下与线上纳税人学堂建设,利用二维码等载体开展税费支持政策宣传,发布《常州税务微课堂一点通》视频21期,累计辅导纳税人47.8万人次,发放宣传辅导手册5.1万余册,发送宣传辅导提示提醒信息524万余条。教育融合,依托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6次。组织承办“三省四校”云联动税收普法活动,中国税务报、新华网等在线同步直播活动开展,吸引了12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并被中国税务报头版报道。拍摄青少年普法视频《税务号上学税收》,被省税务局推荐参加第三届“税官进校园、进课堂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活动。

(二)推进税收普法“三个加法”

精耕厚植“专版 普法”新天地。以设立专版、专栏的形式,持续与媒体合作,提升普法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全年累计发表新闻稿件572篇次。精准把握“新媒体 普法”新形式。全年发布原创视频、图文等近200条,点击量累计达20万余次。精益求精“微视频 普法”新领域。连续第12年举办“金恐龙杯”税收公益广告创意大赛,开展“龙城税影” 微电影及视频征集活动,5部作品参与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大赛,组织推荐16 部作品参加北京国际电影节、第29届大学生电影节、中国税务报第三届“税眼看发展”短视频大赛等评比活动。作品《税务号上学税收》在第三届“税官进校园、进课堂讲税法”视频征集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三)彰显税收普法“五个特色”

普法基地发挥作用。疫情期间,通过“云直播”的方式,邀请孩子们“云游”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影响进一步扩大。基地项目先后获评“2020年度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项目”“2021年常州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金寨圆梦守护接续,联合市妇联赴安徽省金寨县常州税务希望小学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举办“情暖童心”圆梦微心愿行动启动暨“花蕾呵护空间站”揭牌仪式,接续27年助学普法之路。宪法宣传有声有色,在市局大院以及办税服务厅张贴宪法宣传主题海报、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微信公众号播放宪法宣传视频,提升公众法制观念,促进税法遵从。服务精神永不停歇,鞠英纳税服务工作室的成员持续战斗在服务纳税人的一线,全年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微信群为纳税人解答难题30余万次。

九、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常州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面对党建新要求,“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意识还不够牢固,党建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面对改革新形势,任务统筹力度仍需加大,精准施策的水平还有待提升,工作方式方法仍有待优化;面对服务新期待,部分堵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系统支撑还不够稳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仍有待提升,税收法制化建设还需加力,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十、2023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税务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干作笔、用担当为墨,更好发挥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职能作用,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全年税收工作上,落实到服务全市“532”发展战略实施和“两湖”创新区建设上,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贡献更大税收力量。

(一)聚焦减税降费,为建设智造名城注入强劲动能

切实提升工作站位,坚决扛牢落实退税减税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免、退、缓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政策找企”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尽心尽力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确保各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直达快享,更好助力市场主体渡过发展难关、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后劲。

(二)聚焦收入主业,为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厚实家底

扛牢抓实组织收入主责主业,切实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税收经济分析,持续在提升“风险管理质效、汇算清缴质效、复杂事项管理质效、税种精管质效、重点税源管理质效”等五个质效上下功夫,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有力推动组织收入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聚焦征管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税务智慧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的问题,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坚持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加快智慧税务建设,持续提升“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水平,以更有梯度、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管理和服务,有力促进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双提升。

(四)聚焦依法治税,为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奏响最强音

1.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平台作用,一体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规划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治税格局。

2.完善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机制

强化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进一步落实税费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反馈省局研究形成的税费政策确定性意见,并加强省局意见执行情况跟踪。

3.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落实

根据国家政策安排,在市局统一部署下,牵头其他业务部门,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做好政策落实。通过快速反应机制等方式收集整理政策执行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处理,跟踪分析政策执行效果,开展专项政策效应分析。

4.做好涉税文件会办工作

积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研究会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涉税文件,认真及时反馈会办意见,大力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5.进一步深入推进《意见》的落实

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抓实推进、落实落细。深入探索与法院的司法协作,继续加强与市中院破产审判庭的沟通联系,主动作为,积极问诊,探索实践公益破产管理、类个人破产清理的协作联动,及时解决企业破、清程序涉税问题。

6.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根据税务系统行政许可最新修订情况,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的日常维护更新以及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

7.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贯彻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2023年第2号),持续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

8.深入推进三项制度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全方位、立体化”,打造执法公示立体化公开全覆盖载体,确保税收执法透明;规范执法文书、执法用语、记录重点等手段应用,实现执法全过程和可回溯管理;推动公职律师与法制审核培训有机结合,进一步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障作用。

9.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严格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工作,增强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确定性,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

10.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处理处罚标准,规范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围绕“提高审理质量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审理文书制作,强化案件证据,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积极探索以案促管,对审理中发现的需统一规范的执法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1.优化税务复议应诉制度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做好已受理案件的审结工作,结合具体案件运用和解、调解制度解决税收争议,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做好行政复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应诉准备,加强与外聘法律顾问业务沟通和交流,提升应诉技巧和办案能力。贯彻执行《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实施办法》、《市法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完成初审、推荐工作,对税务总局发布的指导案例开展运用、推广和培训;组织局内各相关单位开展或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并负责指导各党委局旁听庭审工作的开展,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

12.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持续跟进金三系统“首违不罚”功能上线工作,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岗位监督体系,按季度取数关注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及时纠偏整改,注重治标转向治本。贯彻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第5号公告),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13.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

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管理和执业保障,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展动态化公职律师执业申领工作,不断充实公职律师队伍;统筹使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内外法律服务团队的联系和交流,积极搭建公职律师锻炼和展示平台;充分利用税校及高校资源,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税收、会计等专业知识;加大实践锻炼力度,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公职律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旁听庭审、参与或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贯彻实施全系统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方案及工作规则等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涉税法律适用争议的调处作用,将税费征管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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