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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1:48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宿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700余条;利用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各类税费优惠政策821条,全年阅读量超20w次;通过电视、报刊等发布税收政策效应分析311篇;在《宿迁日报》发布10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例;开展“纳税人学堂”进行纳税辅导培训,组织线上专题直播42次;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3场,开展“千名体验师进百个办税厅”宿迁税务专场活动,局领导2次带队走进“12345民声在线”直播室,现场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让更多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另一方面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稳妥答复。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围绕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确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政策文件、重大项目、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全领域、全流程公开。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合法合规发布每一条政府信息,2023年,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失信等现象。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原则,聚力整合资源、拓展载体,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多维度同步公开税费优惠政策,适应群众多元化获取信息习惯。积极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创新打造以“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为主的全媒体宣传矩阵,借助专业媒体力量,策划推出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表达方式,制作更具推广力和吸引力的税务宣传“爆品”,让政策信息先“抓眼球”、再“到手上”。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进行考评,按季度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并整改到位,确保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6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策解读质量、拓宽公开平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通过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等常态化年度教育培训,推动全市税务系统牢固树立“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意识,从而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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