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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08访问次数:来源: 南京市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征管改革等重点事项,针对热点、难点及焦点税费事项,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创优公开方式方法,创推特色公开产品,不断提升税费信息公开惠企便民服务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税动能”。2023年,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各类税费信息167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便民办税信息600条。

一是抓严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引,对涉及税费重点工作、敏感焦点事项等重要信息实行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制度,严格规范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审批流程。制定全市统一的税务执法文书送达公告内容、式样等专项指南,不断提高公告信息质量。结合系统领导干部调整,及时规范做好有关人事类信息公开维护。强化对外公开平台常态化监督监测及不定期抽查检查,实行立查立改机制。针对重要事项、错敏信息建立第一时间提醒反馈机制,组织开展欠税公告、个人隐私等重要公开事项整改规范工作,稳妥做好风险应对处置。加强对外公开信息过程管理,强化动态更新维护,组织开展岗位人员培训辅导,不断提高岗位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抓实服务发展。聚焦全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有关要求,制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十条”政策措施和服务举措,包括扶持小微市场主体、鼓励创新发展等十条政策措施40项具体政策以及政策主动找人、退税快享速达等十条服务举措24项细化措施,有力推动政策落实提速、重点服务提档、便捷办理提质。紧扣民营经济主体所需所盼,推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8条举措,并结合近期政策热点,积极组织“民营企业服务月”宣讲活动,开展现场答疑、线上宣讲、上门服务等活动。其中,“双十条”发布情况被人民网、央广网、新华日报、新华网、南京日报等媒体相继报道,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在“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上线“经济率先整体好转”专栏,集成发布政策解读30期。

三是抓好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发改、科技、人社、退役军人等部门常态化联络协作及信息共享,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戎创金陵”创业沙龙活动,与人社局部门共同开展进园区、进招聘会等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扩大税费政策覆盖面,凝聚多方推动税费政策落实合力。与省税务局、市工商联协作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与来自专精特新企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多类型民营主体代表座谈。结合今年依申请公开工作实际及特点,强化与法制、业务、责任单位等多部门沟通协作、会商会办,主动增强诉讼复议法律风险防范,积极做好基层单位涉及第三方类等疑难依申请公开办理跟进指导,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合法合规,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四是抓强举措创新。聚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等重要税费工作,编制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指引、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辅导材料,加大主动公开辅导力度,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准确掌握最新税费政策。持续深化“政在身边”政务公开品牌建设,主动对接“宁企通”平台,上线47个政策文件、63个具体事项,实现税费政策“一站送达”,助力税惠政策举措直达快享、应享尽享。持续巩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服务效能,及时更新发布最新税费信息,创推小卡片、服务驿站、便民服务栏等税费信息公开新产品新形式,有效增强办税缴费体验感获得感。

五是抓优公开体验。在官方网站增设“宁企通”服务专栏,增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编印《南京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全面展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探索打造“15分钟办税服务圈”,在全省率先与银行联合建设“e税港湾”旗舰店,切实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度。开展税费信息精准推送工作,推出“政策找人”服务举措,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平台、数字化税企服务智能平台等公开渠道,实现税费信息精准送达,切实推动税费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全年共计发布提醒4176批次,惠及纳税人缴费人2823万余户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1

1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1

1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1

1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审核把关还需加强;二是公开平台税费信息服务的时效性还需提高;三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的敏感性还需增强。围绕上述问题不足,我局聚焦税费政策举措等重点热点工作,不断优化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载体平台服务功能,探索创新创优公开服务方式产品,加大政策宣讲解读力度,先后制定出台《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引》《全市税务执法文书送达公告指南》等制度规范,结合重要时点、重点工作、敏感信息等,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实行提级审查和全面监测,加强信息发布前风险评估及提示提醒,对于问题实行立查立改,并组织开展欠税公告、个人隐私及历史信息等一系列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提升全系统税费信息公开服务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需了解我局更多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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