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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9:20访问次数:来源: 南京市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积极构建新形势下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切实提升税费信息公开服务力、影响力,为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助力增效。

(一)强化规范标准引领。聚焦重要时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税费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严把文字关、保密关、流程审核关,强化主动公开信息风险研判,建立常态化监测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题性抽查检查及情况通报,有效做好督促提醒,严格日常性考核考评,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做到位。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基层单位开展新一轮标准目录修订工作,统一明确办税时间、局领导联系点及有关栏目设置等公开内容标准,督促开展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类敏感信息自查整改,制定并下发5种行政执法类公告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化、办理标准化有关制度规范,加强历史信息、新办公文等各类文件公开属性动态管理、审查审核,确保各类税费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提升平台公开效能。进一步充分发挥官方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积极作用,聚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征管改革等重点税费工作,在米乐体育官方官网上线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专题专栏,集成发布各类惠企利民税费信息。充分发挥纸媒、政务微博、微信等重要载体传播作用,围绕社会公众民生热点、焦点诉求及办税缴费需求高频事项,大力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全天候的公开、宣传、解读,将咨询、查询、缴纳等功能逐步向政务微媒体平台集聚,在微信公众号设置“在线咨询”,在“微服务”中设置“社保缴纳”“微查询”等栏目,为公众提供更贴心便捷的税费服务功能,确保最新税费政策举措等信息第一时间直达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载体平台服务质效。全年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25条,通过南京税务微信、微博公开发布信息2600条,两微载体排名进入全市民生部门政务新媒体前十。

(三)优化主动服务方式。坚持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导向,契合社会各界关注的税费工作热点焦点,不断丰富税费信息公开解读形式和服务方式,通过网页、图文、h5、短视频及线下专区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税费信息,构建形式多样、亲和力强、可读性强的高质量税费信息公开产品体系,提升税费信息主动公开体验感。举办税费服务品牌发布会,推出“南京税费服务十大产品”,向全市53.9万纳税人缴费人发送“税收优惠政策红利账单”。在各区办税大厅推出“一页清”告知服务。依托微信平台开展“退税减税及个税汇算政策有奖知识问答”,参与答题11.5万人次,通过微博开展“税眼金睛明辨正误”有奖答题活动,阅读量约45.5万人次。积极打造便捷高效的税费问题回应机制,持续提升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辅导质效。通过微信朋友圈向全市50个园区、开发区等定向精准公开提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产品,总曝光人次达83万,切实有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工作知晓度、参与度、体验感、获得感。

(四)创新公开便民举措。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建设水平,在基层办税服务厅创建特色政务公开专区,整合现有公开资源,集聚电子屏幕、各类显示屏、公告公示栏、二维码墙等可视化公开载体,实时更新发布最新税费信息,探索构建更加便民办事的集成化、智慧化、一体化税费信息公开特色服务区。推出“‘码’上汇、马上会”系列,将96个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以二维码海报形式推送给纳税人缴费人。推出“办公室韶个税”“留抵退税迷你剧”“12366热线系列小故事”等系列特色公开宣传产品,创新将政策、流程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形式样式,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听得懂、看得明、记得牢。联合市工商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发改委、文旅局等部门,开展税费政策等方面针对性、个性化专题辅导解读。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热点快答”“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专栏,开设《操作指引》《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攻略》等栏目,增加“办税指南”功能,将办税缴费事项及操作指引集成,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税费信息提供最大便利,切实将税费政策举措有力有效公开到位、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8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审查还不够严格,相关审核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二是相关载体平台公开信息质量还不够高,信息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进一步完善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围绕重要时点、重点工作、敏感信息等加大内部流程监督管理,严格各载体平台对外信息发布审批,开展专项检查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及时。同时,聚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税费工作,不断优化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专栏专题设置,大力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税费政策、便民举措直达快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需了解我局更多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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