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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5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等政务公开主阵地,及时主动公布税收政策、税收数据等政府信息。2023年,网站发布信息1600余条,发布人事任免、税收统计、行政执法等主动公开信息360余条;依托“无锡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48期336篇推文,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广泛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辅导宣传,累计就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个税汇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热点焦点话题开展政策宣讲250余次。11月,围绕“减税降费激活力 惠企利民促发展”主题,举办2023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新政“云宣讲”活动,互动解答税收疑难、沉浸体验特色服务,直播实时观看和回看网友超过31万人次,互动答疑20余次,助推税费政策落实落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上年结转1件,依法依规办结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力度,确保守好信息发布关口。完善优化主动公开信息审查流程,有力保障欠税公告等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夯实公开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在“政策法规库”栏目将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查阅。创新新媒体矩阵建设,做优“税政月揽”资讯类、“‘惠’享新政”解读类、“税知”短视频辅导类等品牌专栏,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方面。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难点重点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网站新媒体监督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以考核促落实,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跟踪检查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业务培训和交流,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和岗位人员培训重点内容,进一步税务干部提升公开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85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2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6

1

0

0

0

2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的更高标准、纳税人缴费人的更新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的效果不够理想、公开平台仍需强化协同。针对此问题,将着重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的需要,通过短视频、图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力求做到通俗化、大众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的协同联动,依托互联网赋能深入推进宣传阵地立体化、主题化、精准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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