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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7:38访问次数:来源: 太仓市税务局字体:[][][]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要通过苏州市税务局外部网站及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部门信息,向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利用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主动公开当前重点、热点工作,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宣传覆盖面,2023年,在光明网、新华社客户端等多家中央级主流媒体累计发表税收宣传稿件40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注重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仓宝微校平台开展线上直播15场,开展线下培训73场,发布微信推文497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丰富“仓宝税宝”ip产品。

(二)严格管控流程,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规可依。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登记、传阅、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对于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申请件,加强部门间沟通,研究共商后形成答复意见,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次,均按期办结。

(三)审慎建章立制,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办事时限、岗位责任制等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的信息发布体系。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明确发布信息涉及不同机关部门时,及时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信息的准确一致。强化专人专岗负责,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在政府信息的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以及涉密文件的规范化管理等重要事项上,既保证制度的硬性规定、工作的规范流程,也注重灵活运用、依法合理满足纳税人知情权,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实施。

(四)践行相关制度,做好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统筹部署全年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推进与落实。严守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审核公文及信息内容,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撰稿人是实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的第一道关口和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实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的主关口和直接责任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对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造成泄密的,由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4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2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和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知识更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和各类信息公开培训,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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