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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33访问次数:来源: 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无锡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税务中心工作,聚集纳税人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锡山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税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不断加强涉税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公开,逐一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2023年我局在无锡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相应栏目发布主动公开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锡山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局接到1家单位和1位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锡山区税务局对日常工作交流、涉税工作信息等操作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充分利用无锡市局的“阿福税通”平台、“锡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和推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锡山区税务局依托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和无锡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通过12366热线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开展各类税收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锡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总用户数达10531人,共推送信息116条,全年阅读量达到24526人次。全年,共解答在线咨询15062条,解决疑难问题1208户次。以“云课堂““云审批”“云服务”为抓手大力推动线上办税,今年以来全区网上办税618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锡山区税务局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并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打造鹅湖智能微税厅,构建“十分钟便民服务圈”。进一步优化升级“阿福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拓展“云办税”等可视化咨询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集中部署 职能应答 全程互动 问办查评送一体化”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成立征纳互动团队,形成了“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税费辅导服务新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工作日益完善,但在公开形式的创新上、公开范围的拓展上、公开内容的细化上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部署,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不断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局将继续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仅要规范信息发布形式,更要充实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将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应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三是不断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稳妥慎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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