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米乐体育官方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5:21访问次数:来源: 江宁区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坚持公开透明,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发布各类公开信息77条;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全年在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社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发布稿件149篇;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全年累计组织普法宣传培训活动35场,超过3000户次纳税人参与活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常态化运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合力,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

(二)坚持提质增效,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答复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要求予以办结。

(三)坚持依法依规,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加强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和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透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教育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坚持渠道畅通,持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打造线上线下多元化信息公开格局。线上通过官方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各类信息;线下依托全省率先、全市首家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将办税指南、税费政策、申请流程等内容进行公示,为办事群众提供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安排“税费服务专员”进行专门辅导,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和申请政府信息。

(五)坚持长效管理,持续提升监督保障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持续压实主体责任,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优化调整考核指标,加强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人员,在具体问题处理的过程中加强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学习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