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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9:42访问次数:来源: 滨海县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路56号,邮编:224500,电话:0515-84238502)。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滨海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条例》,从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和滨海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保证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更新机构概况、人事任免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报道税费工作举措和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426件,行政处罚决定1663件。全年通过盐城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其中领导简介1条,人事任免2条,非正常户公告12条,欠税公告3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2条,工作动态1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不断完善工作规程、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公信力的重要体现,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指派专人负责,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统一公开信息发布的格式和内容,按时做好发布维护,全面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融合运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主流媒体和12345等线上线下渠道,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由办公室负责扎口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梳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对重大事项、敏感信息组织集体研究,强化法制审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专业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增强。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优化解读形式,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业务研讨和交流,提升岗位人员对制度规则、流程规范的熟悉程度,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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