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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6:21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园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实体办税厅等平台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平台建设,落实监督保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借助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新闻媒体等公开平台,通过公开发布、宣传解读、主动推送、回应答疑等形式,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和需要知晓的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在各级主流媒体刊(播)发各类税收新闻宣传稿件188篇次,外网更新各类信息332条,新媒体推送各类图文、视频消息355篇次。

(二)信息公开申请方面。认真执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接答回应公开申请电话咨询200余次。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做好网站各栏目的内容发布、信息报送等工作的同时,每日读网盯网,定期对内外网站进行巡检,谨防网站发布风险。在夯实网站主阵地的基础上,拓展公开新媒体,深入扩大政务公开视角、触角,注重政务公开与实际工作、纳税诉求的紧密结合,充分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

(四)信息公开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本机关主动公开办理规程,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切实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人,审核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工作考核方面,2023年本机关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级税务机关绩效考核,严格开展检查考评。监督举报方面,主动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渠道保障方面,保持政务公开电话畅通,有效引导纳税人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涉税信息、办理涉税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3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不丰富,各项宣传内容的针对性、个性化、园区特色不足,贴合纳税人需求不够紧密等问题,本机关已按要求进行了改进完善。下一步,本机关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本机关未发生相关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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